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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贺颖奇、独立董事黄海燕以及董事张荣香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贺颖奇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1、2022年1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就《2021年总体审计策略》《2021年具体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

2、2022年3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就《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4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

3、2022年4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沟通会暨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审计工作总结》、《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8项议案。

4、2022年8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检查工作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检查工作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保障了年报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投资中心、风控审计中心等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及内控规范运行。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贺颖奇、黄海燕、张荣香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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