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朱老六: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年1月1日

1.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执行并变更相关更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执行并变更相关更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