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计划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参考行业相关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合理、市场化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团队活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对前期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后,重大缺陷已基本消除,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张慧德 李雪宇 金祥慧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