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对《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2022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重大缺陷已基本消除。
五、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 李雪宇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