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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2年2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暨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形成意见:

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安排。

(二)2022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是否受到限制以及被审计单位的配合情况及第一次沟通中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要审计领域进行了有效沟通。 (三)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

我们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们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9、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

我们详细审阅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资金风险专项工作组,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风险识别及处置程序,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2、审议通过了《万向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收入确认事项。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为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2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

作用,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完成了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朱厚佳 王建文 朱建芳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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