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易见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慧德、李雪宇和董事苏丽军组成,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张慧德担任。

公司非独立董事苏丽军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计委员会后未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委会,2023年3月31日公司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昆明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苏丽军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及公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就外部审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先后召开了1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审阅了

2021年公司的财务数据简表,并对公司业绩预告、关联方及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初步了解。

(二)2022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审阅了

公司2021年审计意见初稿及内控报告审计意见初稿,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进度安排。

(三)2022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对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集团”)拟向公司提供2,800.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本次借款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公司发展,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2022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为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申请2.80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6.3.18条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

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2022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表进展、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应付罚息等事项进行了跟进。督促公司尽快根据事先告知书更正年报数据,按时披露年度报告。

(六)2022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3、对《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4、对《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议案》的

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苏丽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主任委员张慧德、委员李雪宇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作为罚息计算的利率,符合罚息计算的正常标准,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5、对《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6、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7、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及其摘要,我们认为

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8、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财务缺陷,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提高风险意识,全面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2022年5月22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苏丽军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题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关于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补充审计协议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与大华事务所签订补充协议,由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至2020年度的合并及子公司财务数据进行的追溯调整,以及公司编制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大华事务所补充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2、对《关于云南工投集团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投集团为公司子公司滇中供应链提供28,000.00万元的借款,旨在缓解滇中供应链的资金压力及流动性困难,滇中供应链接受云南工投集团提供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和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对《关于公司拟向云南工投集团申请借款并提供抵质押物的议案》的审

核意见本次公司向云南工投集团申请不超过7.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采取市场化定价,并为本次关联借款提供抵质押担保措施,符合国资管理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对《关于公司拟向滇中集团申请借款并提供抵质押物的议案》的审核意

本次公司向滇中集团申请不超过6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采取市场化定价,并为本次关联借款提供抵质押担保措施,符合国资管理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议案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苏丽军回避表决。

(八)2022年6月8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跟进了专项审核

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对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以前年度多缴税款退税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九)2022年6月23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题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关于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进行更正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进行更正的事项,是建立在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审计后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华事务所补充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同时,我们要求公司进一步规范账务核算,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2、对《关于向滇中集团及滇中立恒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股东滇滇中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滇中立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立恒”)拟为公司不超过6亿元额度的债务履行担保人义务,基于本事项,公司将向其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及其他资产抵质押担保。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于向云南工投集团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股东云南工投集团拟为公司不超过7.5亿元额度的债务履行担保人义务,基于本事项,公司将向其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及其他资产抵质押等担保,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十)2022年8月8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跟进公司2022年

半年报编制情况,督促公司按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一)2022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对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十二)2022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对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张慧德认为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我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李雪宇同意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但保留意见如下:对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14)本期应付利息冲回4,360.41万元”有异议。不同意冲回处理,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债权人同意减免利息;公司冲回应付利息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充分。

(十三)2022年11月17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李雪宇对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华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非独立董事苏丽军未能参与公司2022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审阅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表示认可,于2022年11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持续督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贯彻与落实,督促公司完善各项制度,对前期涉及缺陷进行整改,督促公司全面严格遵守内控制度、规范经营。

(四)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为缓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压力及流动性困难,由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财务资助、代偿,为公司向银行的借款及代偿事项履行担保人义务等,同时由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担保措施。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事项进行了解和沟通,在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跟进了会计更正事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的事项,是建立在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审计后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华事务所补充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账务核算,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并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23年,我们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持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 李雪宇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