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瑞华化工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均根据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3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发展目标与规划。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上述行为有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