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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翠仙女士,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无机化工专业,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化学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珊瑚化工厂化学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团总支书记;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上海曙光化工厂财务经理;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任东芝技术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迈伊兹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经理、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04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上海高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外资部经理;2009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咨询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阳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阳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世投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瑞华技术独立董事。

史占中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产业经济学专业,高级经济师。1994年5月至1999年7月,任上海住总(集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团)有限公司部门高级经理;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任上海中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5月至2020年5月,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22年3月,任北京心联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上海灏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云工元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瑞华技术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春雷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物理化学专业。1995年12月至1998年8月,历任吉林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9月至2000年2月,历任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课题组长;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历任中石油大庆油田天然气利用研究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高级工程师、所长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8年7月,历任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工程师、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08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上海华谊集团技术研究院/上海华谊聚合物有限公司教授级工程师、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兼集团科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簇睿低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CTO;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2019年5月至今,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19年6月至今,任东北石油大学特聘教授;2019年7月至今,任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1年5月至今,任瑞华技术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委托出席董事缺席董事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会议次数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会会议次数会会议次数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次数
唐翠仙99003
史占中99003
张春雷99003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2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同意
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追认与关联方谈登来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追认与关联方徐志刚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意
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和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同意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会计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1、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

2022年度,通过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了解情况等、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

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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