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OA办公软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决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