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3-015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并拟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号)核准(自2022年9月21日起,公司全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61,95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101,729.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8,856,27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6日出具的“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0.01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08,856,270.65元。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 签约单位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 三年定期存单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1,000 | 2021/11/26 | 2022/6/19 | 3.78% | 是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代码:CSDVY202110166)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4,000 | 2021/12/15 | 2022/6/13 | 1.8%或3.7% | 是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WX0027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 | 2021/12/20 | 2022/3/21 | 1.56%-3.16% | 是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73期S款(产品代码:21ZH373S)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1/12/23 | 2022/7/5 | 1.5%或3.75% | 是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汇利丰”2021年第59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21/12/24 | 2022/7/1 | 0.7%-2.07% | 是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北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26天(黄金挂钩看涨)(产品代码:269922076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0 | 2022/2/14 | 2022/6/20 | 1.35%-2.85%(中间收益 | 是 |
序号 | 签约单位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2.65%) |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代码:CSDVY202213171/CSDVY20221317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500 | 2022/2/25 | 2022/4/12 | 1.5%或4.4% | 是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代码:CSDVY202214008/CSDVY202214009】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500 | 2022/3/28 | 2022/7/25 | 1.5%或5.3% | 是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代码:CSDVY202215126/CSDVY202215127】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500 | 2022/4/18 | 2022/7/19 | 1.5%或4.5% | 是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通知存款 | 存单 | 4,000 | 2022/6/14 | 2022/12/14 | 1.75% | 是 |
1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通知存款 | 存单 | 3,600 | 2022/6/20 | 2022/12/20 | 1.75% | 是 |
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通知存款 | 存单 | 1,000 | 2022/7/7 | 2022/9/6 | 1.75% | 是 |
1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51期S款(产品代码:22ZH251S)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2/7/8 | 2023/1/11 | 1.5%或3.6% | 是 |
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通知存款 | 存单 | 1,500 | 2022/7/19 | 2023/1/19 | 1.75% | 是 |
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通知存款 | 存单 | 1,500 | 2022/7/25 | 2023/1/25 | 1.75% | 是 |
16 | 中国工商银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 保本 | 10,00 | 2023 | 2023 | 1.4% | 否 |
序号 | 签约单位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014期P款(产品代码:23ZH014P) | 浮动收益型 | 0 | /1/17 | /7/20 | 或3.24% | ||
1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半年定期 | 存单 | 4,000 | 2022/12/14 | 2023/6/14 | 1.7% | 否 |
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半年定期 | 存单 | 3,600 | 2022/12/20 | 2023/6/20 | 1.7% | 否 |
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半年定期 | 存单 | 1,500 | 2023/1/19 | 2023/7/19 | 1.7% | 否 |
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 | 半年定期 | 存单 | 1,500 | 2023/2/7 | 2023/8/7 | 1.7% | 否 |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获得投资理财收益604.55万元。上述1-15项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虽然公
司系在董事会决议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具体负责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部门就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即自2022年10月13日后)存在累计人民币20,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上述16-20项)。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对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本次拟提请补充确认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由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到期,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在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届满时未及时经董事会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的处理措施。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补充确认处理措施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