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8,341,801.0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710,956.4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26,257,998.9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8,318,229.07元,向全体股东发放2021年度分红76,841,136.75元,提取盈余公积12,625,799.90元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5,109,291.39元。
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2,274,2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2,454,84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