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3年4月18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