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公告的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养元饮品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07),现对上述公告及相关董监事会公告议案内容、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补充如下(详见文字加粗部分):
一、补充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然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及内控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
二、原“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补充“(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期限及授权: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原“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补充“(五)决策程序: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四、原“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补充“3.公司拟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拟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原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及相关董监事会公告议案内容、独立董事意见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