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晶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永勇先生、沈险峰先生及董事陈芳女士共3名成员组成,谢永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合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工作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2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2022年7月12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2年8月1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22年10月14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除上述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召开了两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会。

1、2023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年报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认真审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年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与治理层的沟通函-预审阶段》,了解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等。

2、2023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听取利安达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初步意见,并对此进行交流和沟通,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事项、会计政策调整的合理性等。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评估的方式,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利安达审计人员和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审计委员审查,认为利安达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与沟通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利安达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在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积极配合的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制度与审计计划执行,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我们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运作合规有效,并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披露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以此为基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评价。我们认为公司严谨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其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利安达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沟通事项予以充分的关注和认真审议,在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的同时也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于律己、恪尽职守,遵循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司与董事会的各种委托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 ------------------------ -----------------------谢永勇 沈险峰 陈芳

签署日期: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