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玉龙股份: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分析讨论,就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就公司当期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8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业务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以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核查,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结完整、全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认可。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履行购销业务合同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担保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担保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可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该套期保值业务。

七、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衍景、王建平、邓旭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