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有效期内新设立/投资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其它部门批准。
二、目的和必要性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是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之一,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控制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存货产生的影响,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出发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业务模式
公司期货业务模式是针对现货头寸,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反操作,根据期现同步的原则,最终期现盈亏互补,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四、业务规模
根据风险控制和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有效期内新设立/投资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交易场所和操作品种
套期保值业务平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英国LME/ICE、美国COMEX/CBOT/NYMEX、马来西亚BMD、东京TOCOM、新加坡SGX等交易平台。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具体包括能源、化工、农林、金属、黑色等产品。
六、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期货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关核算和披露。
七、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期现走势背离,短期内可能造成部分价差损失。
2、交割风险:临近交割而持仓超出交易所限仓时,或因合约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平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提升岗位专业性,建立岗位交叉监督,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财务部、审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如发现套期保值业务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在制作仓单及申请套保额度方面做好提前准备,公司每日对持仓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对可能出现的交割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3、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公司审计部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可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该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