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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仕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5,2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6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6.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55,446.0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44,540.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5日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0号)。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数字化、智能化不锈钢特氟龙风管生产项目24,500.00
2年减排万吨级CO2和钢渣资源化利用项目7,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总计42,000.00

截至2023年4月13日,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10,944,540.02元。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及说明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高风险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65.0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晓乐 刘祺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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