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专业、客观、独立的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一)2022年,公司共召开21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 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顾增才 | 21 | 0 | 21 | 0 | 0 | 否 |
(二)2022年,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本人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2/14 | 《关于提名颜如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2/3/25 | 《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向华美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2/4/28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 ||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 ||
2022/4/29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2/5/23 |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2022/8/25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零。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2022/9/8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 同意 |
2022/10/12 |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2022/11/14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 同意 |
2022/12/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2022/12/12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2022/12/19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2/12/23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监察部出具的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任职期间,本人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证监局、深交所等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顾增才
电子邮箱:guzengcai@aliyun.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