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准则,认真履行了监督义务和职责,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发展。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2年1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2022年2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
2022年2月2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2022年4月22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4月27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5月1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2022年8月1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2年9月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9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2年10月2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2022年11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董事会召开决策程序、所作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和所作决议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
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关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意见
2022年度,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指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地进行。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强化决策过程监督;加强对公司经营运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等方面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进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将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