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75,393.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702,415.01元,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57,261,810.16元。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达199,552,453.76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考虑了经济大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需求、已回购股份金额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因
此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是结合经济大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需求、已回购股份金额等因素而提出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经济大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需求、已回购股份金额等因素而提出的,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