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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树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次数15股东大会会议次数5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515041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15次董事会,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2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2、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

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时间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风险合规管理情况,听取公司发展情况。同时,本人本着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时刻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主动履职。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一直加强自身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往开来,逐梦前行,开创新局面,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树军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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