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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董事会各决议实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及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41.39万元,同比上升1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4.70万元,同比下降31.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895.26万元,同比下降38.14%。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3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6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7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关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智能装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墨西哥子公司追加投资金额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年9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年2月8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5月25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7月18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关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智能装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以谨慎客观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同时,公司积极通过互动易等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并通过咨询电话、传真、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及时为投资者答疑解惑。

三、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做好工作:

(一)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督

促管理层做好各项经营计划,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加强内控管理建设。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同时完善内控体系、改善内控控制流程、优化公司治理机构,从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人员培训。组织董监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董监高的决策合规性,并避免其自身违规。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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