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方正”)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600,000.00股,发行价为6.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2,641,509.44元,余额为人民币137,490,490.56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50,561.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639,929.26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13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187,271.2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3,349,714.75元。本年度使用57,837,556.51元,其中37,837,556.51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000,000.00元为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1,187,271.2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86,116.8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0,639,929.2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33,458.8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4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海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6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币种 | 存款方式 | 状态 | 余额 |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574908072610201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958.98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币种 | 存款方式 | 状态 | 余额 |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8114701014600384717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547.35 |
中国银行宁海支行 | 375379593584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21,732,694.48 |
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 39752001048888885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8,351,916.03 |
合计 | 30,086,116.8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人民币3,771,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86,474.51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1534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公司于2021年6月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457,474.51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方正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同意宁波方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宁波方正于2021年8月26日对该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宁波方正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9月12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023年3月10日,宁波方正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企业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宁波方正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宁波方正于2021年7月28日对该资金事项予以公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宁波方正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2021-7-27 | 2022-7-4 | 受托方挂牌公告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加55BP |
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宁波方正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5379593584)余额为21,732,694.48元。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500,000.00元,即超过500,000.00元部分的存款按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1,187,271.26元,利息收入净额634,529.07元,银行手续费1,070.2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86,116.84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41.52%。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投资尚未完成,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尚未使用的资金将会陆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06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3.7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18.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扩建年产280套大型注塑模具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453.93 | 3,765.16 | 3,083.70 | 3,649.56 | 96.93 | 2023-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增40套大型注塑模具、60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 | 否 | 11,101.90 | 5,875.85 | 700.06 | 1,046.19 | 17.80 | 2023-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000.00 | 2,422.98 | 2,422.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4,555.83 | 12,063.99 | 3,783.76 | 7,118.73 | 59.0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公司“年增40套大型注塑模具、60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实施进度较招股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度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同周期较长等所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