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贾建军 朱作德 秦 珂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