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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3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8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4,097.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85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0%。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伟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燕青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清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美钗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涂连东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子冬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李宗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5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关于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52022年6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租赁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2年12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5月2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伟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燕青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清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月1日

月1日第五次会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2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美钗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涂连东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子冬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李宗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先冬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文聪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2年7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2年9月15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1年11月10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2年12月20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以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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