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