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 |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12 |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焕然先生、张志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中山市黄炫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炫纸品”)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万元。
2、预计公司与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顺物流”)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万元。
3、预计公司与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图实业”)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5万元。
4、预计公司与个人林雪萍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4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黄炫纸品 | 瓦楞纸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800.00 | 242.92 | 1,235.99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东顺物流 | 物流服务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300.00 | 41.33 | 250.68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美图实业 | 塑料包装容器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5.00 | - | 3.59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美图实业 | 彩盒及内卡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200.00 | - | 147.11 |
关联租赁(公司为承租方) | 林雪萍 | 运输设备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24.00 | 6.00 | 24.0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黄炫纸品 | 瓦楞纸 | 1,235.99 | 1,200.00 | 0.87% | 3% | 2022年进行年度预计时,公司未上市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东顺物流 | 物流服务 | 250.68 | 400.00 | 4.92% | -37.33%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美图实业 | 塑料包装容器 | 3.59 | 35.00 | 0.003% | -89.74%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美图实业 | 彩盒及内卡 | 147.11 | 550.00 | 0.06% | -73.25% | |
关联租赁(公司为承租方) | 林瑞侠 | 运输设备 | 90.00 | 90.00 | 11.15% | 0.00% | |
关联租赁(公司为承租方) | 林雪萍 | 运输设备 | 24.00 | - | 2.97% | 1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因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后续根据经营进展按需发生。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交易
(一)中山市黄炫纸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山市黄炫纸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560879535P |
成立时间 | 2010年9月8日 |
注册地点 | 中山市民众镇三墩工业区 |
法定代表人 | 黄庆培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5万元 |
经营范围 |
加工:纸类制品、纸板;销售:工业淀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董事黄焕然先生的兄弟黄庆培持股80%的企业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炫纸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51.0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796.0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343.00万元,净利润为-51.00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黄炫纸品合作以来,黄炫纸品均能够履行合同或订单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二)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050682468K |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19日 |
注册地点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22号之二A区 |
法定代表人 | 黄素娴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万元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般 |
许可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水路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 |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董事黄焕然先生的妹妹黄素娴及妹夫黎东共同持股100%的企业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顺物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75.8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31.0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04.81万元,净利润为-29.19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东顺物流合作以来,东顺物流均能够履行合同或订单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三)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698179101J |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
注册地点 | 中山市南朗镇第六工业区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辉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竹制品、木制品、纸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化妆品包装容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塑料模具、五金零件、家用电器(以上产品不涉及电镀加工工序);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批发;食品零售;食品生产;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过去12个月内离任董事周淑瑜的兄弟周文辉持股60%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图实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 |
民币46,765.0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111.8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080.00万元,净利润为111.59万元 |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美图实业合作以来,美图实业均能够履行合同或订单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四)林雪萍
名称 | 林雪萍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董事张志华先生的配偶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不适用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林雪萍合作以来,林雪萍均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就相关事宜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