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及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条件及适用期限
1、生效条件: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季度考核结算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在公司任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薪酬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4、如存在兼任职务情形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5、上述人员如因相关规定不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出差费用,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