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政、李宇光、卢志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久祺”)、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祺运动”)、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利恒”)、卢志勇、赵识真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2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82万元。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 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赁 | 卢志勇、赵识真 | 办公室租赁 | 市场价格 | 45 | 11.25 | 45 |
小计 | - | - | 45 | 11.25 | 45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 红酒 | 市场价格 | 12 | 0 | 8.54 |
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 限公司 | 酒店服务 | 市场价格 | 12 | 0 | 4.80 | |
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粮油 | 市场价格 | 3 | 0 | 1.48 | |
小计 | - | - | 27 | 0 | 14.82 | |
合计 | 72 | 11.25 | 59.82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 发生 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 日期 及索 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 红酒 | 8.54 | 30 | 0.1174% | -71.53 | 2022年4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 |
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 酒店服务 | 4.80 | 20 | 0.4176% | -76.00 | ||
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粮油 | 1.48 | 5 | 0.0380 | -70.40 | ||
小计 | - | 14.82 | 55 | - | -73.05 | ||
向关联人租赁 | 卢志勇、赵识真 | 办公室租赁 | 45 | 45 | 100.00% | 0 | |
小计 | - | 45 | 45 | 100.00% | 0 | ||
合计 | 59.82 | 100 | - | -40.18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且金额较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3354748X法定代表人:李政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36、38、46、50、56、58、66号广新大厦13层1301。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32.22万元,净资产1492.8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7274.26万元,净利润为1448.9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李政先生、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系浙江久祺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浙江久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久祺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政注册资本:10,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莫干山何村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露营地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363.75万元,净资产5063.2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149.56万元,净利润-777.0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李政先生、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系久祺运动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久祺运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久祺运动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美图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市之星花园5幢2单元2002室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 3052.54万元,净资产809.1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 3896.01万元,净利润2.4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该企业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志勇先生的配偶的父亲及哥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伯利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伯利恒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卢志勇、赵识真
1、基本情况:卢志勇先生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识真女士为
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志勇先生的配偶。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持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关联方。
3、履约能力良好,诚信记录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政、卢志勇、李宇光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且金额较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政、卢志勇、李宇光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保荐机构对久祺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