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远信工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11.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2,622,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140,830.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81,969.30元,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2年1月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288,775.2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5,241.31 |
减:支付募投项目支出 | 11,283,028.27 |
减: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入一般户 | 40,988.33 |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注: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0,988.33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澄潭支行、中信银行绍兴新昌支行、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于2021年9月13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年末余额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澄潭支行 | 201000282047136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 575904241710118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绍兴新昌支行 | 8110801012402251846 | 已销户 | |
合计 |
注: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0,988.33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0,988.33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31号),其鉴证结论为:
“远信工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远信工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远信工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远信工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348.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8.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95.8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 | 否 | 37,041.99 | 17,348.20 | 1,128.30 | 17,395.89 (注1) | 100.27% | 2023年12月31日(注2) | 3,207.5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年产50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套建设项目 | 否 | 3,41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 | 1,000.00 | 0.00 | 1,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453.07 | 18,348.20 | 1,128.30 | 18,395.89 | 100.2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0,988.33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投资,故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注2: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对“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投入均为自有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帆 孔 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