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叶向东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8 | 2 | 0 | 0 | 否 | 2 |
2、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详细了解议案的背景,充分核查相关资料,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2年度,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中,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0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提名张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2022年0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5)《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6)《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年07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2年0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外,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本人所掌握的石化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披义务,鼓励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多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审慎行使表决权,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充分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
六、 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助改善公司治理,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叶向东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