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套期保值业务接续延期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管理经营风险,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继续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套期保值的期权业务,业务规模仍为3,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接续延期的公告》。
二、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期货 | 68.32 | 0.00 | 73.86 | 247.85 | 382.32 | 0.00 | 0.00% |
合计 | 68.32 | 0.00 | 73.86 | 247.85 | 382.32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实际损益金额为200.47万元。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充分利用了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除上述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之外,2022年度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三、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稳健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原油相关的商品价格随着全球宏观经济、地缘政治局势以及市场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变化而变动,具有较大弹性。当市场波动方向与商品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意味着公司虽然锁定了成本,但是舍弃了相应的获利空间。
2、交易风险:套期保值业务是一种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交易行为,交易结果取决于决策者的主观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交易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套期保值交易还存在对手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面规范,从决策流程、组织机构、交易品种、交易范围、操作规定、风险管理等各种细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尽可能地控制风险;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操作小组和风控小组,一方面集体决策,监督管理,一方面审慎合规操作,同时形成日常监控,复核交易,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减少人为风险。
五、对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衍生品投资相关业务,并已就其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
流程及审批流程,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切实按照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