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2366号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2022年12月31日中际旭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际旭创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中际旭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中际旭创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作为中际旭创内部管理之用途,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3年4月20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何 廷 ———————— 陈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