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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康泰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舟(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联系电话:010-86451658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双喜(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联系电话:010-85130683
保荐代表人姓名:隋玉瑶(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联系电话:010-851302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1、因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未达预期。公司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因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一期)延期,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详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7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跟踪报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深圳康泰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对新冠疫苗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亏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3.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4.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因2017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龙 舟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隋玉瑶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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