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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义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任期内召开董 事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次数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汪义旺5次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3次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
5次0次0次3次0次0次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各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报告期

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依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亲自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

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董监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议案审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和公司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的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努力加强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运转正常,运作规范,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公司2022年度的历次董事会均按相关法定程序召开,各项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八、2023年度工作展望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本人2022年度工作中,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义旺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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