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制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基于董事长在公司经营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
2、其他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3年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三)监事薪酬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