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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5月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建利女士、卢刚先生、黄洪林先生、卢瑾女士4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俞毅先生、崔孙良先生、汪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毅先生、崔孙良先生、汪萍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汪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建利女士: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嘉善县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课程结业。曾任浙江巨化集团建材厂分析员、浙江巨化集团研究所技术员、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总经理、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杭州金江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和壹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葛建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269,6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总经理卢刚先生、副总经理卢瑾女士为母子/女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卢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金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任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卢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6,9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葛建利女士、副总经理卢瑾女士为母子、兄妹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洪林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MBA。曾任嘉善枫南水泥厂车间主任、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副厂长、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洪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5,000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卢瑾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DCS操作员、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瑾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葛建利女士、总经理卢刚先生为母女、兄妹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毅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俞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崔孙良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博士后、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博士后、浙江大学药学院特聘研究员、杭州吲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孙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汪萍女士: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嘉善拖拉机厂财务科长、嘉善诚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会计师、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晋椿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汪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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