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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一部分 综述
   一、报告说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
露指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 2011 年度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
制而成。本报告是公司连续四年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前的一
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于 2011 年 4 月公开披露。
    本报告真实、客观地记录了太平洋证券在 201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
的具体工作和重要信息,是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构建和谐
社会的工作总结。公司希望通过本报告的发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司履行
社会责任情况的认知,同时公司也希望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
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 201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公司”)自成立初
始即坚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守正、出奇”为行为准则,追求“宁静、致
远”的精神境界。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同
时,逐渐形成了符合公司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的企业文化;并进一步把社会责任融
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中。
    公司坚持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谋求经济效益、
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客户;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并在此过程中追求公司与全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作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三、2011 年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所获得的部分荣誉奖项
    1、公司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云南省 2010 年度社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2、公司被云南省怒江州委州政府评为“怒江州‘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先
进集体”;
    3、公司荣获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
作先进派出单位”荣誉称号;
    4、公司负责扶贫工作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个人获得的荣誉:
    马永俐同志(为扶贫工作献出宝贵生命)被授予全国扶贫开发先进个人和云
南省“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鲁新同志(为扶贫工作献出宝
贵生命)被授予云南省“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刘荣同志(为
扶贫工作身受重伤)被授予云南省怒江州“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称号;
    在 2012 年 3 月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巾帼建功三八红旗手(集
体)表彰大会上,马永俐同志被全国妇联追授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全国三八红旗手”两项荣誉称号;
    5、公司荣获云南总工会颁发的云南省 2012 年五一劳动奖状;
    6、公司第三次被评为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优秀单
位”;
    7、公司团委连续两年被省直机关团工委评为“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优
秀奖单位”;
    8、公司工会在云南省财贸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9、公司工会被云南省财贸工会评为第七期医疗互助活动三等奖;
    10、公司荣获“2011 年度昆明市劳动统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1、公司上海地区获评“2011 年度治安保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2、公司两项课题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0 年度科研课题成果奖;
    1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的保荐工作评比活动中,公司荣获“2010
年保荐工作最佳进步奖”;
    14、在证券时报组织开展的“2011 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颁奖”活动中,公
司获得“最具成长性投行”称号;
    15、在中国证券市场第七届年会上,公司再次荣获“金钥匙奖”;
    16、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全国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第二部分 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
    太平洋证券将股东和债权人、客户、员工作为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方面,通过
采取切实措施,充分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一、保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合规风控体系、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等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权益,追求公司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地位平等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
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
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和债券
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充分保障了股东大会的规范召开和所有股东依法
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召开,充
分保障了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董
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全年召开了多次会议,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均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全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 次,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公司每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现场会
议均有监事列席,充分保障了监事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和依法行使监督权。
    (二)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公司
上市初始,即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设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岗位,协助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及其他来访者的接待、沟通及交流事务。
    报告期内,公司指定专人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充分的双向沟通;通过公司设立的专用投资者咨询电话,全年共接听百余次投
资者咨询,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投资者问题,受到多数投资
者的好评。
    公司还通过网站专栏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了经常性且富有成效的沟通和交
流,确保将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者交流活动中,依法披露涉及公司经营的
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
    (三)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市初始,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公司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公司于 2010 年制定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各项制
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未发生有选择性地、提前向特定
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了 4 次定期报告和 51 次临时公告;此外,公司还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每月初发布前一月的公司主要
财务数据简报,确保所有投资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
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四)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作为上市的证券公司,公司既要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做好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
健全工作,又要按照证券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公司的合规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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