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章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综合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除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行政职务领取薪酬外,不单独领取监
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