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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 :301115 证券简称 :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8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2,8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已单独审批过的,不计算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2023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益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益源”)在其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本次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山东益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金林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6年8月5日

4、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牟乳路158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目前持股59.67%、烟台益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常州市盐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3.33%、益丰(烟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山东益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011.522,377.89
负债总额986.541,649.60
所有者权益总额1,024.99728.29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901.6796.08
利润总额423.03-233.38
净利润602.78-233.38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本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需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山东益源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亦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本次审批的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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