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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361Z030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9,665,957.1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2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88,475,383.0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83,539,569.54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280,000.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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