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中昊)
本人作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17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上任。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第三届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届次 | 时间 | 发表意见事项 | 发表 意见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一次 | 2022.11.17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2022年11月17日任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来,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后续本人将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第三届 董事会 第二次 | 2022.12.6 |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任职第三届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中昊(签字):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