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224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专项报告 | 1-2 | |
二、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三、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224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22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年4月21日
汇总表第1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3,749.59 | 4,310.56 | 148,060.15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4,894,104.19 | 14,894,104.19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应收款 | 29,550,470.21 | 7,310,421.56 | 36,860,891.77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60,098,598.18 | 85,684,492.99 | 38,925,772.30 | 106,857,318.87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应收款 | 370,992,109.70 | 20,066,843.55 | 220,441,059.63 | 170,617,893.62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20,780,243.11 | 95,252,957.18 | 40,390,489.98 | 75,642,710.31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应收款 | 523,286.34 | 2,960,106.75 | 3,102,086.07 | 381,307.02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广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14,910,008.54 | 196,624,037.46 | 252,295,323.35 | 59,238,722.65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596,998,465.67 | 423,297,274.24 | 592,663,683.25 | 427,632,056.66 |
本表已于2023年4月21日获董事会批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邢美正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吕加奎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吕加奎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