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与义务,有效监督公司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监督职责。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2年1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2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 2022年4月2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7.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8.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9.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2.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3.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5.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 | 2022年6月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5 | 2022年7月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
6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关于取消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7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实际发展的需要,其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过程客观、公平、公正,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也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该报告内容没有异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新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该办法,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新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经核查,2022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忠实履行监事职责;
2、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继续完善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监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督促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与执行,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