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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X |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332A009102号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2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炬华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炬华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2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炬华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炬华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炬华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炬华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益宠 | 高 飞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949,1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7元,共计募集资金637,099,965.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77.3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1,439,588.14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84,905.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9,354,68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3,741.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342.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193.6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149.1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58.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741.8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07.88万元。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01.55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报告期内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2017年12月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2017年12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账户状态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0714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 | 19053101040014112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 | 3301040160008327390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 | 3301040160008327226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 | 3301040160015457404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
合计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01.55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报告期内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935.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41.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注]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2,274.99 | 12,675.20 | 12,593.40 | 99.35 | 2022年7月 | 234.61 | 是 | 否 | |
2.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 | 否 | 28,915.91 | 24,397.07 | 22,444.88 | 92.00 | 2022年5月 | 29,724.86 | 是 | 否 | |
3.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11,672.76 | 9,783.95 | 8,721.93 | 89.1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614.71 | 522.67 | 522.6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457.10 | 9,458.92 | 9,458.92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2,935.47 | 56,837.81 | 53,741.80 | — | — | 29,959.47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已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拟将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31日,将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天台炬源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天台县西工业区地块作为“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该笔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已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342.8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3,096.01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6,097.65万元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5,149.1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01.55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报告期 内已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