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及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参加战略委员会次数 | 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 | 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
房平木 | 6 | 6 | / | / | 3 | / | / | 1 | 1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2022.03.0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04.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08.1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10.2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实际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与董事会及高管团队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度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公司各项材料,依据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能够对公司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作用。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房平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