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装备”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华辰装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47.37万元,在年度预计总金额范围之内。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50.00 | 25.85 | 100.00% | -48.30% | 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0.00 | - | - | -100.00% |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电机 | 360.00 | 155.44 | 10.84% | -56.82%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50.00 | 51.75 | 100.00% | -65.50% |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 | - | 6.25 | 0.22% | - |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及设备出租 | 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70.00 | 48.85 | 100.00% | -30.21% | 告编号2022-020) |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及设备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50.00 | 259.23 | 100.00% | -25.93% | |
合计 | 1,030.00 | 547.37 | - | -46.8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日常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需要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7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2023年度拟继续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7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市场公允价格 | 20.00 | 11.42 | 25.85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10.00 | 4.88 | - |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电机 | 市场公允价格 | 200.00 | - | 155.44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市场公允价格 | 20.00 | - | - |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及设备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市场公允价格 | 120.00 | 84.99 | 259.23 |
合计 | 370 | 101.29 | 440.52 |
三、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38974371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泽明注册资本:
3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5年
月
日营业期限:
2015年
月
日至2065年
月
日住所: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
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机电产品、电控设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光电设备、半导体器件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242.00 | -1,109.00 | 515.00 | -545.00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先生分别持有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34%、33.33%、33.33%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曹宇中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泽明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7.2.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山华辰
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46310321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孟玮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7月10日营业期限:2015年7月10日至2065年7月9日住所: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685号3号房经营范围:电机产品、电控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软件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20,741.50 | 619.45 | 5,455.69 | -1,458.39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曹宇中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翔雄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彩英现担任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7.2.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有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高质增长。公司与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遵循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董事会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作出合理的判断,并经过事先核实,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原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八、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3、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认为: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3、本次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