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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关于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26债券简称:众兴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1.2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1.4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众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2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03月0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注销股份14,536,516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3.5675%。《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根据上述“众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众兴转债”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11.26元/股调整为11.42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11.26元/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A=6.95元/股(回购股份均价)

K=-14,536,516÷407,469,313=-3.5675%

P1=(P+A×k)÷(1+k)=11.4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04月2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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