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4月25日,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陈雁升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展期款项)的借款。公司向控股股东陈雁升及其关联方发生借款的期限为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借款的存续期限自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并同意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的借款展期不超过12个月,展期金额计入上述5亿元额度内。公司向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发生借款的期限为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借款的存续期限自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包括展期款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陈雁升、陈冬琼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陈雁升、陈冬琼合计持有公司437,420,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雁升先生、陈创煌先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包括展期款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雁升、陈冬琼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陈雁升先生持有公司407,7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7%;陈冬琼女士持有公司29,698,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并同意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的借款展期不超过12个月,展期金额计入上述5亿元额度内。公司向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发生借款的期限为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借款的存续期限自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包括展期款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事项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亦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上述关联人累计为公司提供借款1.01亿元;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1.58亿元;公司作为出租方,累计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的关联租赁金额为
108.01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认真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提升企业竞争力,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上述借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