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曾亚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诚信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总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曾亚敏 | 7 | 0 | 7 | 0 | 0 | 否 | 5 |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序号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产业基金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意见 |
1.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4.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产业基金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意见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3.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 | |||
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同时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沟通, 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性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调查。
2022年,本人认真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调查。
2022年,本人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根据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核算、风险控制等方面向公司董事
会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继续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是本人对 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曾 亚 敏2023年4月20日